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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未婚先孕但造成流产等严重后果,能向前男友索赔吗?

作者:时间:2023-11-02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46次举报

问:我是珠海的孟小姐,我与前男友何某某经人介绍认识后不久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经过短暂接触了解后同居在一起。20233月我发现自己怀孕了,何某某表示可以结婚并把小孩生下来。可后来我被医院确诊为宫外孕且另一边输卵管道先天性堵塞,只能做人流手术把胎儿打掉。在此过程中何某某对我毫不关心,且男方家人得知这个消息后不但没有安慰我,反而出言不逊侮辱骚扰我,要何某某尽快和我分手。最终胎儿打掉过程中不得不做了一侧输卵管切除手术,又因另一侧输卵管堵塞导致我可能永久丧失生育能力。后经鉴定我属九级伤残,我前后治疗花了十多万元费用,何某某及其家人没有为此支付一分钱。最后我跟前男友分手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能找前男友索赔吗

答:经查阅你提供的资料,你和何某某未婚同居,你宫外孕做手术花费巨资等属实。而鉴于男女正常交往过程中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导致女性一方怀孕,双方均是明知且自愿,故男方对女方宫外孕的产生不存在损害行为,故你要起诉要求前男友支付精神损失抚慰金没有法律依据。但可依照公平原则对你手术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进行合理的适当的补偿。若有进一步咨询,请带齐资料到律所面谈。

上述意见供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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