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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刑法第375条第二款)

作者:时间:2024-09-26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03次举报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刑法第375条第二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生产、买卖成套制式服装30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100件以上的;

2.非法生产、买卖帽徽、领花、臂章等标志服饰合计100件(副)以上的;

3.非法经营数额2万元以上的;

4.违法所得数额5000元以上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买卖仿制的现行装备的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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