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即使涉及到的当事人未能亲自出席责任划分过程,也依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责任判定。
在这种情况下,负责处理该类事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现场的详细勘查、细致检查以及周密调查的结果,再结合具备权威性的检验与鉴定结论,迅速地制作出一份详尽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此作为处理该起交通事故的重要证据。
这份交通事故认定书必须明确记载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形成原因以及各当事人应承担的相应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