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劳动争议案件都是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劳动报酬、补偿金或赔偿金引起的,甚少看到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主张经济赔偿?法院一般会怎么认定赔偿比例?接下来我给大家具体阐述下。
一、劳动者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主张赔偿。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1、劳动者存在过错行为。
实践中,各地法院(劳动仲裁委)对劳动者的过错认定持有较为严格的标准。过错行为一般包括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违反职业道德等。
2、劳动者主观上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劳动关系具有特殊性,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要受用人单位管理,劳动成果由用人单位享受,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经营风险,只有劳动者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这重大过失时,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3、劳动者的过错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遭受了经济损失。
实践中,该损失一般为直接经济损失,而不包含间接经济损失。劳动者的过错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必须具备“可衡量性”,用人单位主张间接经济损失一般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赔偿的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五条 因劳动者过错造成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扣除赔偿费后的月工资余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三、法院对于劳动者赔偿责任比例的认定。
劳动者的过错行为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后,如何确定赔偿比例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法院会根据劳动者的过错程度、劳动合同是否有约定、劳动者的报酬水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否规范以及用人单位是否具有过错等来综合认定。根据近几年的司法案例来看,法院一般在10%-40%的比例范围内酌情确定赔偿比例。
温馨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劳动者的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向劳动者公示,由劳动者签字确认。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以及规章制度中明确约定劳动者的过错情形以及赔偿责任,当劳动者发生过错行为时,用人单位应及时发布罚款或警告通知,保留好相应劳动者过错以及造成损失的证据材料。只有这样,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才能占据有利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