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本条的“犯罪情节轻微”和“不需要判处刑罚”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对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非刑罚方法处理。本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的适用,都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即定罪免刑。(与“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照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性质不同)
——本条的“犯罪情节轻微”和“不需要判处刑罚”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条件。
对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采用非刑罚方法处理。
本条规定的非刑罚处置措施的适用,都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即定罪免刑。(与“对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照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性质不同)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