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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医杀医案有感:医疗律师可以缓解医患矛盾吗?

作者:时间:2024-07-22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16次举报

2024年7月19日中午13时许,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李晟医生在门诊诊疗中,突然遭到一患者家属持刀伤害,致多处严重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天21时许不幸去世。据媒体报道患者在该院行TAVR手术后失败,家属积怨后向医生报复,但受害医生并非手术医生,伤医者随后也跳楼自杀身亡。

伤医事件为什么频发,其实大家心里都很明白,患者治疗效果不达预期没有得到家属的理解,沟通工作的欠缺和家属执拗的思维是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林律师经常对医疗纠纷向患方朋友进行普法,收获了众多的好评,但却有不少医务人员在普法作品下面评论说,就是我们律师对医患矛盾进行了推波助澜,今天我就温医事件发表一下医疗律师在医患矛盾中角色的看法。

一、医疗律师对患方起到关键的普法作用。

普通大众对医疗纠纷相关法律知识无疑是很陌生的,很多患方朋友甚至认为只要医院有过错,或者患者经医院治疗效果不好、出现意外情况,医院都应该承担责任,将患方的这种思维转变过来,医疗律师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这种思想在患方朋友心里一直存在并持续发酵,医患矛盾是不是越来越多?我直播的时候,解答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告知患方朋友,你这种情况不构成医疗事故,不建议去追究医院的责任。

二、医疗律师往往只推荐患方采取合法手段维权。

就目前发生的所有伤医事件中,我还没有听说有律师参与或者在推波助澜,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知道法律的边界在哪里,也会告诉患方朋友哪些维权行为合法,哪些不合法。“协商不成起诉至法院”不只是法条上的规定,也是我们医疗律师一贯以来推荐患方朋友处理纠纷的方式,我不止一次发表普法作品,建议患方朋友不要采取医闹等不合法的方式处理,甚至认为行政投诉、信访等途径都不属于合适的维权方式。

三、真正找律师代理的案件一般不会发展为恶性事件。

很少有律师会对患方朋友做不良的引导,例如对医务人员做出过激行为、将患者遗体滞留医院、越级信访,因为律师很清楚这是违法的教唆行为,另外采用过激手段维权还需要律师干什么呢?律师如何创造自身服务价值呢?我每年经手处理近100个案件,指导处理几百个案件,还没有发生过一件产生医患激烈冲突的案件,即便有最终没有获得民事赔偿的案件,也没有出现过伤害医务人员的行为。

四、只有患方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医患矛盾才会缓和。

医患关系中,很多朋友可能有一个误解,认为患方处于强势地位,其实不然,不管是法理上、司法环境上、专业知识上、舆论上,患方都处于弱势地位,患方作为没有医学知识的群体,法律规定了由患者举证医院有过错责任才能获得赔偿,举证的途径几乎只有一个,通过申请鉴定来举证,而鉴定的核心检材病历又是有医院生成的,医院要制造鉴定机构不受理的套路非常多……,舆论上,现在还能看到多少关于医院的负面新闻呢?我处理的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医院都会通过设置各种障碍、套路来逃避责任,让患方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所以,我认为,与其发生伤医事件后不断反思,还不如正确面对医疗损害,健全医疗损害的理赔机制,不要将医疗纠纷的处理完全与经济指标挂钩。医疗律师参与处理纠纷,让患方的合理诉求得到一定程度的解决,客观上对医患矛盾的缓和起到正面作用。

总之,医疗律师参与处理医疗纠纷,其实一定程度上缓和医患矛盾,在医患之间建立了一座防火墙。医院要缓和医患矛盾,加强医患沟通、争取家属对患者不利后果的理解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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