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到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调解;
3.劳动者还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4.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工牌、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
2.证明拖欠工资事实的证据,如工资欠条、录音录像、同事证言等。如果能设法取得单位直接出具的结欠工资证明则最好。
3.其他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银行转账记录、派工单等。
老板拖欠工资追回钱如下写仲裁申请书: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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