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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律师是怎么帮患方朋友开鉴定听证会的

作者:时间:2024-08-05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35次举报


前面跟大家分享了林律师是怎么给患方朋友分享病历、写陈述材料的,得到很多朋友的好评,看样子应该出一个系列,再给大家分享一下林律师是怎么帮患方朋友开听证会的。

一、强调专业背景。

鉴定人接触到的患方律师有医学专业背景的毕竟很少,可能十分之一都不到,如果患方代理人有医学背景,鉴定人是不敢在专业上敷衍了事的,患方的主要观点必须仔细斟酌是否成立,给出责任比例应当尽量合理,说白点就是无法欺负患方不懂。如果主持听证会的鉴定人是第一次见到林律师,林律师都会在陈述前强调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专业医疗纠纷律师的背景,让在场的人知晓。

二、听证会前再次熟悉病历,与患方沟通。

林律师团队一般在法庭质证前就会将陈述材料写好,以便随卷移交鉴定机构,提高受理的几率,不过质证到开听证会又有比较长一段时间,对案情会变生疏,为了避免听证会时一些诊疗细节问题不熟悉、焦点问题未分析透彻,林律师会重新熟悉一遍病历。同时因为听证会基本上患方朋友也会参加,并且会补充或回答鉴定人的提问,林律师会将陈述材料发给患方朋友一起讨论,解释患方的疑虑,沟通患方自己的观点是否合理,是否要添加进去,会告知听证会如何进行,如何择机发言,如何回答鉴定人问题,无需紧张。

三、熟练且巧妙地陈述。

听证会陈述时肯定不要求脱稿,脱稿陈述也没有任何意义,但至少应该熟练陈述,避免鉴定人听起来不舒服,如果自己陈述自己写的材料都不熟练,专业性肯定存疑。如果陈述材料因案情复杂文字比较多,应当在陈述的时候提炼一下,控制陈述时间,有些鉴定机构对双方陈述进行严格的时间限制,时间到了没有陈述完也不会让你继续,虽然书面陈述材料已提交,但口头陈述的效果还是不一样。遇到焦点问题,可以适当展开一下、强调一下,但不能占时过多。对于医方特别不负责任、难以理解的过错,可以适当发挥一下个人主观上的看法。

四、抓住补充陈述的机会。

虽然主持人都会强调听证会没有辩论环节,但是又允许双方进行简短的补充,一般不超过5分钟,其实是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辩论机会的,林律师一般在医方陈述后,对于需要反驳的医方观点主动要求补充,或者因医方的陈述发现患方陈述有不到位的地方,添加新的观点,如果有诊疗事实被医方带偏的,一定会跟鉴定人强调,避免鉴定人直接以医方陈述的虚假事实为基础鉴定,要求鉴定人以病历记录或检材为准。可以提醒患方朋友补充病历上没有的诊疗事实,虽然鉴定人不一定采信,但至少心里会有一个印象,例如抢救过程慌慌张张,关键的药物、设备迟迟不到位,气管插管的医生十分钟后才到场。

五、必要时提交补充陈述。

不管是患方朋友自己,还是林律师本人,有时候也会因为听证会上鉴定人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是前面预测的、医方陈述了可能让鉴定人改变看法的理由,想继续补充而没有得到机会,需要听证会后补充陈述材料,林律师一般都会认真书写、不留遗漏地补充过去。

 

综上,林律师就是这样替患方朋友开听证会的,这也是为什么林律师代理的案件结果都比较符合预期的原因,信任林律师的,请放心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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