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23 )黑 0521 民初 657 号
裁判宗旨:近年来杨某 2 一直与李某共同生活,杨某 2 在集贤县升昌中心校上学,杨某 1 近年来一直在外地生活。任意更换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且经询问,杨某 2 人愿意跟随李某共同生活。综上,本院认为,杨某 2 由李某直接抚养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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