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一早,大衣哥朱之文又双叒叕“被”上热搜了。
原因竟是因为没有及时配合粉丝拍照,而致使家门被两名陌生男子强行踹开。
朱家大门被踹开不久后,大衣哥朱之文只得满脸苦笑地走出来与众粉丝合影。
说起他的成名,源于2011年的一首《滚滚长江东逝水》。
这首歌不仅唱火了大衣哥,唱火了朱之文,也唱疯了一大群“吸血鬼”。
随着朱之文的出名,只要他在家,村民和亲戚们就会接踵而至,来向他借钱,并且只借不还。
时至今日,近100万元欠据的纸条,塞满了抽屉,却也没收回一份欠款。
至于问到不还钱的原因,他们给出的理由是:朱之文那么有钱,花不完,不借白不借,我们为何要还钱....
对此,有网友愤懑留言表示:现在借钱都这么猖狂?这难道不算犯法吗?
小律提醒:朋友之间借钱,在立有借据的情况下,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即债权债务关系,不属于违法行为。但当债务人借钱不还时,债权人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近年来,债务纠纷已成为众多网友咨询的热点问题,那么当发生债务人借钱不还时,我们究竟该如何应对?本期小律就为大家做一个详细的解答。
对于确实没钱的当事人,可以分期偿还。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如若对方只是暂时经济能力有限,建议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理解的原则上,坐下来谈一谈,共同商量如何分期偿还。如此,不但债权人收回了借款,债务人也可减轻还款压力。
债务人有钱却不想偿还,债权人如何维权?
答:无须客气,直接起诉,但需注意受法律保护的维权期限。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怎么理解?
简单来说: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力上睡觉的人。
一旦债务人拒绝还钱,债权人需要及时起诉,且保持在3年以内最为安全。一旦胜诉可以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银行查控系统总对总查询老赖的财产线索。
在实践中,债权人需注意:很多老赖会通过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从而合法的规避债务。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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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提醒:这里需注意:一旦诉讼时效超过三年,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自身又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时,很可能就会败诉。因此,为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利,建议应在咨询律师和其他相关法律专业人员的情况下进行诉讼。
如果我及时起诉了债务人,那么案子能不能赢?取决于什么?
答:关键在于证据。
作为原告,也就是债权人,需要证明借贷合意凭证及交付凭证。
也就是说债权人,需要向法院提供,借款、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能够等同于这两者证明效果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证人证言,微信聊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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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建议:当债权人正式催收三次之后,对方仍没有给钱,这时候债权人需及时保存双方互动过程中的聊天信息、电话记录注意等证据材料。因为这时候,债务人会试图与你周旋、延迟还款期,一般不会耍赖,是债权人取证、维权的最佳时机。
没有签欠条,借款证明等,只有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还能起诉么?
答:可以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中第十四条规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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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提醒:当债权人选择将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时,需注意两个条件:一是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是双方当事人;二是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债权人可以在催讨时通过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方式,来明确借款的事实和相关具体信息,并保全上述证据,通过截屏保存后打印,或要求软件服务商提取信息后进行公证。
法院判决后,债务人仍未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该怎么办?
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等。
如果对方有能力履行却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法院会采取限制对方的高消费行为,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失信被执行人可能会被司法拘留,甚至触犯拒刑法第313条“据不执行判决罪”,面临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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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律提醒:单纯的借钱不还一般不会触犯刑法。但是,如果法院判决之后,仍然不还钱,就有可能触犯刑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