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在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内原则上需要履行约定的劳动合同义务,劳动者如果需要单方面提前解除,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形式或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或者存在法定允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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