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财产有:
1.个人所有的财产,个人的收益所得,继承或赠与所得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婚前取得的债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票等形式存在,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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