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载,江苏镇江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某拖欠逾20万元员工工资和货款,拒不还钱,名下也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有职工反映,宋某经常开豪车出行。经法院查询,该车辆并不在宋某名下。执行法官对宋某发出“限驾令”,限制其驾驶非营运小型车辆。
目前,全国已经有湖北、浙江、福建、江苏、四川、安徽、广东等多个省市开始实行“限驾令”。
对于“限驾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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