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团队近日代理都某与其父母、哥哥的赡养费纠纷案,成功取得委托人想达到的赡养费标准判决。
基本案情:都某自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后一直有不定期支付过节费、旅游费、心意金、部分医疗费予年老的父母,但因委托人与其哥嫂的关系在都某结婚后变差,遂其哥嫂怂恿同住的父母起诉委托人,要求都某支付大学学费、毕业后至今所产生的医疗费以及至今的赡养费的巨额赡养费数十万元。
代理过程:张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发现对方起诉的事实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且两老人与委托人的关系实际上并未破裂,故充分重视诉前调解的机会,在两老均参与诉前调解的情况下,积极、平和地与两老沟通及还原事实,并让调解员将该事实记录在调解报告。
代理结果:法院判决委托人支付自两老起诉之日起算的赡养费,其中父亲为700元每月,母亲为1000元每月(多病)。
代理感悟:当事人往往不重视诉前调解程序而随意应对,殊不知在调解过程中的每言每行均会被记录及有法律效力,对判决影响巨大,故诉前调解程序也需委托律师代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