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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时间:2023-12-28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663次举报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假释期间要注意什么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六条 【假释的撤销】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假释期间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否则假释可能会被撤销,一旦撤销就会被收监,未执行的刑期会被继续执行。根据实践经验,在我国目前的环境下,假释的比例仍然偏低,虽然如此,但只要条件符合,还是可以去争取,毕竟有些机会你不去争取,就永远不可能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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