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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股份002235违披索赔提示:一审股民胜诉,其他股民仍可起诉,但索赔时效已不多!
作者:
时间:2024-08-28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浏览:140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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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投资者索赔安妮股份违法披露案件,获得法院的支持,即一审判决公司赔偿投资者损失。目前,其他投资者可跟进索赔。
2021
年
4
月
6
日,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安妮股份)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中国证监会认定安妮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5
年
3
月
2
日,安妮股份收购称微梦想
51
%股权。
2015
年
3
月起微梦想纳入安妮股份财务报告合并范围。
2015
年
3
至
12
月期间,微梦想通过虚构交易,确认了来自卓某、季某涛、彭某斌、赖某超、黄某、章某,刘某香等
7
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导致安妮股份
2015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
1065.96
万元,虚增利润总额
876.22
万元,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
31.89
%。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
万元罚款。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为:在
2016
年
3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1
日期间买入安妮股份(
002235
),并且在
2020
年
10
月
12
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选择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重大性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针对上述处罚认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索赔的时效为三年,剩余的时效已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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