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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应该由谁来监护?

作者:时间:2023-11-24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68次举报

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在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顺序分别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条依据: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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