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在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后,根据法律规定,应当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顺序分别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条依据: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