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晚,多名百万级网红全平台账号被封号、禁言,包括王红权星、鲍鱼家姐、柏公子。网红们在视频里频繁展现自己的“富豪生活”:坐拥多套豪宅还因阳光不好空置、身上的打扮没8位数不会出门、逛自己花园中途还要歇一歇......没有他们享受不到的富贵,只有网友想象不到的奢靡。
炫富行为,不仅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符,也会造成拜金主义、消费主义横行,对社会公众形成误导。一些网红炫富行为的背后是经营粉丝经济,以炫富为噱头进行商业行为。炫富本身涉及道德问题,但是有的时候会涉及法律问题。
为了炫富而构建虚假人设、拼接素材是否违法?
如果本身并没有相应的财富,而是靠租用场地、服装、道具等拍摄视频、直播博取流量是涉嫌违法的。利用“炫富”带来的流量进行引流、带货等获取商业利益行为,涉嫌对消费者欺诈。有一些炫富直接使用网络购买的素材,构成“盗图”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果“盗图”使用他人头像的图片,会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
因为炫富进行带货引流等商业行为,商品出现问题是否要承担责任?
网红进行带货,属于对商品的广告宣传行为。广告宣传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如果炫富网络对商品进行虚假、夸大宣传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在2022年就关于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其中明确规定网络主播应当抵制拜金主义。 不得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真心建议所有网络主播都逐字学习!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经营者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六条 网络主播应当坚持健康的格调品位,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等不良现象,自觉抵制违反法律法规、有损网络文明、有悖网络道德、有害网络和谐的行为。
《网络主播行为规范》第十四条 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25. 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