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又现夺命酒局!家属向酒友索赔50万,法院是这样判的!

作者:时间:2023-10-16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831次举报

    周举聚餐喝酒返回家中身亡,周举的妻儿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起参加聚餐的11个同桌承担侵权责任。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原告万梅等诉被告王仁等生命权纠纷案,终审驳回万梅等的诉讼请求。

周举与万梅系夫妻关系。2021年3月21日下午,王仁邀请周举一家及其他老乡共20多人聚餐,过程中周举与其他人共同饮酒。当天20时许,聚餐结束后,周举拒绝打牌活动,骑电动自行车搭载妻儿于21时左右回到家中。

当晚,周举在家中无明显诱因跌倒在床,呼之不应,妻子万梅遂拨打“120”急救电话,急救车到达现场后发现其已死亡,经抢救未能恢复心跳。

经鉴定,死者周举符合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常见的诱因有:外伤、争吵、情绪激动、惊吓、精神紧张、劳累、体力活动增加、饮酒等。经检测,周举生前存在饮酒情况,可成为诱发心脏疾病发作因素。其后,周举的妻儿将共同饮酒的11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495254元。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主张11名被告在聚餐中轮流向周举敬酒并劝酒,导致其在回家后因饮酒过多陷入昏迷继而诱发冠心病急性发作而死亡,但周举及其妻子万梅均没有向聚餐组织者王仁及其他被告明示周举患有心脏疾病不宜饮酒,而且原告也没有举出证据证明甚至也没有陈述出王仁等被告如何超出合理限度地向周举敬酒并劝酒,因此,11名被告在组织、参加聚餐活动中并不存在侵权行为,原告主张被告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综上,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万梅等的诉讼请求。原告万梅等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纵然酒逢知己千杯少,但美酒虽好,莫要贪杯。饮酒要文明、适度,千万不要赌酒、斗酒、劝酒,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和影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酒量有足够的认识,也应该意识到酒后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喝酒的过程中量力而行,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831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