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江苏男子小明通过交友软件认识了女子小丽,并在网络上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交往过程中,小丽先后以开店、交房租等理由向小明一共索要了13万余元。
小明甚至到网上贷款,满足小丽的需求,但小丽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不愿线下见面。随后,小明收到自称“小丽母亲”的消息,称小丽喝百草枯去世了,小明这才意识到被骗报警,警方很快将小丽捉拿归案。
经查,小丽并非单身,编造各种理由的目的就是为了骗钱给现实中的男友还贷款,及投资两人共同经营的店铺。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婚恋诈骗作为一种传统的诈骗手法,以经营情感为基础、获取钱财为目的,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被害人往往会遭受情感创伤与财产损失“双重”打击。
婚恋诈骗与其他类型诈骗的不同点就在于犯罪分子擅于“以情动人”,他(她)们利用被害人情感需求的弱点,投其所好极尽温柔,导致被害人防不胜防,即使明白上当受骗却仍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旦对方开始用金钱、特别是超过合理范围的金钱来衡量双方情感价值,多次单方索取,另一方就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