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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房产证抵押怎么解决?

作者:时间:2024-01-26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37次举报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所以借钱抵押房屋的,要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果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实现抵押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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