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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成年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标准问题解答
作者:
时间:2023-11-13 00:00:00
分类:律师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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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涉及关于成年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证明标准问题,多数人不清楚,今天周律师一文给大家讲清楚。
(1)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60周岁以上、女
5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原则上可以获赔被扶养人生活费,但有退休工资者除外;
(2)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即男18—60周岁、女18—55周岁)的被扶养人原则上没有被扶养人生活费,但“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者除外:①“丧失劳动能力”的界定: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证明为依据;②“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界定:以被扶养人所在地的村委会、居委会、街道办、政府等出具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书面证明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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