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23年8月28日,原告宋先生在浏览手机时,看到某网购平台“买五袋送五袋正宗云南产夏威夷果,壳薄肉厚,奶香十足”的商品信息页面,宋先生觉得该商品优惠力度较大,当即点击进行了购买,同时领取20元优惠券,实际支付货款79元。但在宋先生购买后,订单商品信息变为买三送二,宋先生申请退货退款却被商家拒绝,后宋先生收到夏威夷果共5小袋,每袋100克,宋先生再次申请退货退款,被商家拒绝,宋先生遂诉至法院。
二、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民法上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本案中,平台商家在宣传案涉商品时,属于“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构成欺诈。同时,平台未尽到平台披露义务,存在监管不利的情形,故原告宋先生要求被告平台退还商品货款79元并要求支付赔偿款297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