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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如何支付工资

作者:时间:2023-10-11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958次举报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期间支付劳动者生活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产、停工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故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应支付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及后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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