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第二条规定,在我国只能设立两种公司,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我们决定成立公司之前,要选择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首先要看二者有何区别:
第一,设立出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认缴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部分股份可向社会募集。
第二,发起股东人数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为2人-200人。
第三,股份表现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进行等额划分,股东一般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行等额划分,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第四,组织架构不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只设执行董事和监事各一名;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较高,必须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第五,社会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照公司章程对股东公开,无需定期向社会公布;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开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股权转让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较为封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一般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相对自由,股份流动性更强。
综上,如果创业之初,想设立小规模公司,建议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较为灵活,反之,有雄厚资本,人员众多,投资大项目,建议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便于企业融资和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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