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作为劳动关系中“出勤率”居高不下的常客,被广泛应用于需要保护商业秘密的公司治理中,但是目前日常生活中的竞业限制使用,存在很多违法之处,那么到底竞业限制这种以限制劳动者择业自由为代价的制度究竟应该怎么理解,怎么具体实施呢?
竞业限制是什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有时间要求吗?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是?
单位和劳动者有约定,约定优先。
无约定情况下,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哪些人群可以适用竞业限制?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劳动关系(区别劳务派遣、劳务关系);
二、用人单位有实质性地有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存在;
三、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需要负保密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四、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之间签订了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
具体而言,详见下图:
单位和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后果是?
一、针对用人单位而言,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然而不按约定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满三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竞业限制,不再受限制,并可以向单位索要按照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补偿金和违约金。
二、针对劳动者而言,如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可能不仅要承担高额违约金,还会继续受到竞业限制,风险极大。
单位和个人如何针对性的防范竞业限制风险?
一、针对用人单位而言,将员工和商业秘密分门别类进行针对性区分,不要和过多劳动者签署长期性竞业限制协议,为“特殊人群”进行“私人定制”是可以将风险和成本降到最低。
二、仔细审查竞业限制协议,不签空白、对自己严重不利的协议,磋商和提出异议的过程需留痕证据,尤其是竞业限制的范围需明确,避免日后争议。
竞业限制在人才吃紧的今天,仍然发挥着不可比拟的职场作用,未来的司法实践对于各式各样的工作会更加细分,能否适用竞业限制仍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遇纠纷建议尽快委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