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电话,应该怎么办?
答:应按照要求依法积极协助公安调查,但建议在协助调查之前先咨询律师,寻求初步专业指导。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根据办案需要,有权要求公民协助调查案件。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电话通知当事人去派出所或者公安局配合调查。接到电话通知时,当事人应当先核实清楚对方的身份及需要报道的地点,再找专业刑事律师咨询,了解案情,分析行为性质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去指定地点配合协助调查。
2、去公安机关协助调查前,应该先委托律师吗?
答:接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的电话通知后,应当先找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听取律师对案情的分析及对可能结果的预判,根据律师分析的情况及自身情况再决定要不要提前委托律师。
3、律师可以陪同嫌疑人接受讯问吗,讯问时有什么基本规则?
答:不可以陪同。
我国法律目前还没有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辩护律师有权在场陪同接受讯问。实务操作中,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也不允许律师在场为嫌疑人提供指导、帮助。虽然律师无法参与讯问,但被讯问人如对办案机关的讯问程序有异议,或者认为存在不合法之处,有权当场向办案人员提出异议,也可在讯问结束后将情况告知律师,委托律师对办案人员的不当行为提出异议,对办案人员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申诉、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且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4、被公安机关传唤后接受调查询问时间是多久?
答:一般不超过12小时,最长不超过24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办案机关如需对被传唤人进行拘留,应当在24小时内做出决定,否则应依法结束传唤。
如果不涉及刑事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