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任何人不得确定为有罪原则,本文的无罪是扩大化的无罪概念,无罪具体包括四种情形: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决定、不起诉决定、无罪判决。
2021年12月7日,韩亚辉律师收到一个终止侦查决定,该案当事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合同数额为12734万元,递交法律意见书,提出当事人的涉案数额应当扣除挂单的数额,本案发生是多因一果,当事人具有自首情节,具有积极退赃的情节且已经全部退出所有违法所得,当事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唯一扶养人。后该案件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