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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传播合同

作者:时间:2022-03-18 00:00:00分类:合同范本浏览:1242次举报


第十届金佛山国际旅游文化节暨杜鹃花节启动仪式网红直播

策划传播合同

 

 

甲  方:重庆山水都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分公司

地  址:

邮  编:

联系人:

电话:

 

乙  方:重庆大琢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金山路18号1栋16-3

邮  编:404700

联系人:卢龙

电话: 13752909284

邮箱:137809903@qq.com

开户行:重庆农业银行锦绣支行

账号: 310519010400033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平等、自愿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2019第十届金佛山国际旅游文化节暨杜鹃花节启动仪式网红直播/传播活动提供策划、执行等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委托内容

1.委托项目名称:2019第十届金佛山国际旅游文化节暨杜鹃花节启动仪式网红直播/传播”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提供策划、执行等服务

2.委托项目内容:以双方共同商定的方案(见附件:活动方案)内容为基础,乙方为活动安排30位网红直播宣传输出活动内容,直播平台粉丝达到100万为项目基础宣传目标,甲方认可直播服务方案报价后,乙方在规定日期完成直播活动要求并完成全部服务。

二、合作期限及交付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次提供相关资料之日  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项目。

2.项目交付日期:  2019     4     日。

3.对甲方提出双方约定的完成时间有重大影响的要求,乙方提出延期请求,由甲方视情况决定是否延期若甲方认可并同意,双方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重新约定完成时间。

 

三、交付标准和验收方式

1.甲方按乙方提供的直播服务方案进行逐项验收。如乙方的直播服务不符合既定要求,可立刻提出修改意见,责令乙方立即修改(不超过3小时)。

2.甲方应当在收到服务内容文档后  5 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25 个工作日后甲方未发出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制作的合法性

1.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直播策划设计制作。

2.对于牵涉盗版、违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间接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乙方有权不制作。

(二)制作流程

1.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直播宣传期间当地的材料与资料。

2.甲方派专人负责沟通,并配合乙方,如期向乙方提供所需直播宣传资料和其他资料。

3.双方共同协商,最终由甲方书面确定活动宣传网红人员、内容等。乙方按照甲方书面确认的宣推方案内容提供直播服务。

4.由于甲方变更已提交的直播服务基础资料,变更活动使用要求等条件造成乙方服务工作返工时,双方应重新商定项目完成日期,同时根据工作变更及返工情况商定费用。

 (三)维护

1.由于乙方所提供的直播网红粉丝不符甲方要求的,乙方有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更新甲方的需求,费用由乙方承担。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活动执行方案乙方需提前15个工作日上报甲方另行申报预算。

 

五、制作费金额与付款方式

1.本合同约定的活动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含税)  90000   元(大写玖万元整 ,乙方未提供发票前甲方有权拒付款项,分两期支付。

2.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首期的制作费金额为人民币  45000   元(大写  肆万伍仟元整 )。

3    .经甲方验收活动全部满足甲方要求并达到转发量   万、粉丝   万等宣传目标并书面确认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制作费用尾款金额为人民币  45000     元(大写  肆万伍仟元整 )

4.上述费用已经包含乙方因履行本合同将产生的全部人工、宣传、物料、制作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支付费用。

 

六、技术资料的保密

1.活动项目中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合同生效、变更、终止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定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成果文件并经甲方书面验收,且甲方按合同规定付清乙方全部直播服务费后,本合同关系终止。本合同另有条款约定的除外。

 

八、诚实信用

1.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废止合同,按已经履行部分活动项目费用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合同定期限付款,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应付活动项目费用的10%。

2.乙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定的工作,按未活动项目费用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完成部分费用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应付活动项目费用的10%。

3.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无法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服务费用并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

十、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释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如果合同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采取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该争议。对任何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十二、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双方所提供的地址(联系地址)均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一切书面函件及法院向双方送达司法文书的有效地址,函件、司法文书到达该地址(包括拒收或退件)即视为通知送达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生效后,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均应由双方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否则无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签署页】

 

 

 

 

 

甲方:                                   方:重庆大琢所文化传媒有  

                               限公司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章:                                   签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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