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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楚刑辩||刘录律师受邀赴沪为扬子鳄刑辩实战训练营授课《程序辩护和庭外辩护》

作者:时间:2024-04-23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125次举报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刑事辩护不是纸上谈兵,好为人师,炒卖概念,而是要用心、用功,以极致的专业、高度的智慧、适度的勇气为人辩冤白谤,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保障案件受到公正处理,避免冤假错案。

  扬子鳄刑辩是一个开放的,享有盛誉的学习、提升刑辩技艺和实战经验的平台。先后成功举办了苏州大学东吴刑辩论坛、上海交大首届高级刑辩研修班等刑辩活动。扬子鳄刑辩与苏州大学合作,已出版了五本刑辩作品《进攻式辩护》,《精彩辩护人》,《辩点的挖掘和运用》,《无罪辩护》,收录了国内一些优秀刑辩律师的成功案例,书中每个鲜活的案例展示了一个个刑辩人的智慧和经验,为人辩冤白谤的勇气和担当。该系列书也是有志于刑辩的法律人学习和提高刑辩水平的好教材。

 2024年3月8日-11日,扬子鳄刑辩实战训练营二期在上海宝矿商务中心50楼和同济大学内成功举办,内容涉及刑辩的全流程,国内资深刑辩律师包括扬子鳄刑辩发起人周小羊律师、方园律师主讲接待、沟通;陈志学律师、郑强律师主讲会见、阅卷;仲若辛律师、刘录律师主讲程序辩护、庭外辩护;邓楚开律师、吴伟召律师主讲庭审发问、质证;行江律师、邓学平律师主讲法庭辩论、辩护词写作,授课内容获得学员好评。

  本次扬子鳄刑辩训练营二期第三课,刘录律师主讲了《程序辩护技艺和经验》,以亲身经历所办案件为例展开,重点讲了一审、二审程序辩护的辩点挖掘和运用,尤其二审如何运用智慧和经验寻找辩点并合理利用,促使二审开庭或者发回重审,获得开庭机会,讲课受到学员的好评

  授课主要内容摘要

一 程序辩护的条件

程序辩护是进攻式辩护,无论主动出击或者防守反击,应当具备条件:(1)、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一方不得为违背程序行为曲解法律。

(2)法理通透,极致专业。

(3)长期历练,经验丰富。

  (4)有适度勇气和临场应变能力。  

二、程序辩护的特点:

1、看得见的正义,展示专业能力和庭审精彩场面;

2、获得主动权、话语权,对抗激烈。

3、为案件获得反转机会或者出路。如管辖问题撤诉等,未立案取证活动无效,被判无罪。

三、 程序辩护的辩点

一审程序辩点:

1、公诉人出庭资格问题

2、异地用检;3、未在开庭三日前书面传票传唤被告人;4、没有保障阅卷权及辩护准备时间;5、隐瞒或者不提供有利于嫌疑人,被告人证据问题;7、回避和管辖、立案不合法等。结合所办成功案例分享了辩点的挖掘和运用。

二审程序辩点:

1、两个版本判决书,涉嫌滥用职权,必须发回重审,推倒重来。

2、审判组织不合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3 、强迫认罪认罚,涉嫌滥用职权。

4、一审法院对重要证据未经当庭举证、质证,直接在判决书中用作定案证据,损害法定诉讼权利,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作者:刘录、法学教师、律师、法律硕士,收获三十多起无罪辩护成功案例,曾经为两名律师同行无罪辩护成功,多篇文章入期刊、专著。案例是最好名片,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与其欣赏回忆过去,不如埋头苦干从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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