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仲裁法规定,仲裁机构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则通知申请人预交仲裁费用。如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不受理的理由。申请人向仲裁机构预交仲裁费用后,仲裁机构正式受理仲裁申请。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