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对于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属于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作者:时间:2023-10-19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73次举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该司法解释采用了一般原则加例外规定的模式,确定了夫妻一方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后投资,必然花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其投资经营行为是夫妻婚姻生活的一部分,因此,一方婚后投资产生的收益,不管初始资金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投资产生的收益部分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外的两项孳息和自然增值为个人财产。其中孳息包括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树上所结果实,动物之产物;法定孳息如银行存款利息等。自然增值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的变化所致,与夫妻其中一方是否为该财产投入劳动、精力、管理等无关,如房屋价格的上涨。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373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