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星(以下简称该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计 年。
二、本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全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甲方退还乙方。
五、房屋租赁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