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协议
甲方(股东):
乙方(公司):
甲方为乙方的股东,合法拥有 %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自愿退出股东会,不再拥有乙方的股东身份,达成如下退股协议:
一、甲方同意放弃其在公司所持股权,即公司注册资本的 %,双方互相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办理好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后乙方退还甲方股份折价款 元,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二、甲方保证上述股权未设定任何(包括但不限于)留置权、抵押权及其他第三者权益或主张。
三、若因办理工商相关手续所需,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名义将甲方的股权转让给 ,并授权乙方代为办理相关的股权转让事宜。
四、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已将双方所有盈利、债权清算完毕,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产生所有盈利、分红、债权均与甲方无关。
五、甲方退股后,若乙方某些事项因甲方以前的股东身份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六、退股后甲方退出乙方的经营和管理,不得以乙方股东身份对内对外从事公司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七、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双方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八、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