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遗嘱(模板)

作者:时间:2024-06-25 00:00:00分类:合同范本浏览:222次举报

遗   嘱

立遗嘱人:  

居民身份证号:

本人经过慎重考虑,对本人财产做以下安排:

一、我去世后,所有我的遗产均由我的配偶**继承,其他人均不继承。

二、如我去世,我的配偶先于我或者同时与我去世,则我的遗产只由我的儿子**个人继承,遗产均由**个人继承,归**个人所有,与**的配偶无关。

三、我的遗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中属于我个人的部分:

1、           公司的股份;

2、房产;

3、银行存款、理财产品、信托产品、保险收益、债权、国债等;

4、现金;

5、文物字画;

6、贵金属和其他贵重物品;

7、其他财产。

特此遗嘱

签名:

日期: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2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