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大竹县律师发表的离婚协议书

作者:时间:2024-03-08 00:00:00分类:合同范本浏览:1266次举报


大竹县律师发表的离婚协议书

男方:杨某冬,男,汉族,出生于1991年10月20日,身份证号码:513021020XXXX

女方:王某红,女,汉族,出生于1995年10月8日,省份正号码:513728XXXX,住

2016112日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由于男女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经男女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特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男方杨某冬与女方王某红自愿离婚。

二、婚生子杨某轩、杨某宸随男方杨某冬生活,男方杨某冬个人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女方王某红不得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女方在不影响婚生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女方享有对婚生子的探望权。大竹县律师大竹律师大竹县律师事务所大竹刑事律师大竹离婚律师大竹法律免费咨询律师

三、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按揭购买的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棠湖街X某某3栋9楼4号房屋一套,房屋产权证号:                 号,该房屋归婚生子杨某轩所有,该房屋所剩的银行贷款由男方杨某冬承担。

五、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除上述房屋的银行贷款外)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偿还。

六、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无共同债权

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生效,男女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男方:                            女方:

                               

(本协议与我处存档协议内容一致,涂改无效)

声明告知:以上协议条款本婚姻登记机关未进行实质性、合法性调查,对其引起的争议或造成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负责。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66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