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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楼的产权多长时间

作者:时间:2023-11-09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361次举报

            拆迁安置楼的产权多长时间


导读:拆迁安置楼的产权一般为七十年,因为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七十年,两者的时效是一样的。拆迁安置房是允许买卖的,但是需要拆迁安置房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

一、拆迁安置楼的产权多长时间

  拆迁安置楼的产权是70年。住宅用地所属土地的土地使用产权年限为70年,使用权限期间届满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二、拆迁安置房是否允许买卖

  拆迁安置房是允许买卖的。拆迁安置房如果办理产权登记,取得所有权的,拆迁安置房所有人可以买卖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三、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房产证一样吗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的房产证不一样。商品房是指私人建造的出售的房屋,可以自由买卖。安置房是政府进行拆迁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时对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造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性质,与商品房不一样,在前五年内是不可以进行市场交易的,而五年后上市交易需缴纳土地出让金,还要在当地政府的政策范围内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当安置房可以自由买卖时,才具有商品房的性质。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

  •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一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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