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观点家庭暴力是确定子女抚养问题的重要因素
【观点来源】: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抚养纠纷类改发案件裁判要点》36、审理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问题时应以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家庭暴力是其中不可忽略的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在涉及家庭暴力的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权归属时,应当将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即子女利益最大化作为原则。在就与父母哪一方共同生活的问题征询年满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意见的同时,应当将家庭暴力作为一项重要因素加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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