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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流程 广州职务侵占罪辩护律师

作者:时间:2024-04-16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182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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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侦部门受理职务侵占罪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数额较大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经批准后予以立案

二、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职务侵占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 认为没有职务侵占事实,或者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批准后,不予立案根据上述规定,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

四、公安机关在第一次讯问职务侵占罪嫌疑人或者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职务侵占罪嫌疑人有权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并告知其如果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告知的情形应当记录在案。

五、 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依法从事下列执业活动:

向公安机关了解职务侵占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与职务侵占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案件有关情况

为职务侵占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

为职务侵占嫌疑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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