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夫妻离婚后户口怎么处理?

作者:时间:2024-09-29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228次举报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机构都无权强制迁走。但如果有迁出约定、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则户口需要迁出。

  女方可以选择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一般情况下有独立的房产的可以另立户口、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等。

  户口问题关系到孩子的上学,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假如涉及到户口迁出问题,就需要拿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律师补充: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228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