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倘若夫妻二人均蒙受了不忠行为,他们有权选择结束这种婚姻关系。
如若要通过诉讼途径来实现离婚目的,则需严格遵循相应程序。即,任何一方若希望提出离婚诉求,即可径直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申请。在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审理时,必须先行进行调解工作;若经调解后发现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挽回,那么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依法批准离婚请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