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在合同中解除合同和终止合同的区别

作者:时间:2024-08-23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97次举报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1、适用范围不同。

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

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

2、适用的条件不同。

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

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情况。

3、法律后果不同。

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产生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而合同解除可使合同关系溯及地消灭,因而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97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