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07:00-21:59 服务地区

有了离婚判决书,还要去办离婚证吗?

作者:时间:2023-10-10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663次举报

有了离婚判决书,还要去办离婚证吗?

夫妻双方如因感情不和想要离婚,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任意一方去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离婚判决书是一方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判后下达的法律文书,而离婚证则是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两者只是离婚方式不同而已。

有了离婚判决书并且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即解除了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跟离婚证是具有同等的法律关系,所以有了离婚判决书不需要再去办理离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律师
律师 已认证
  • 执业年
咨询律师
版权所有:IP属地:
技术支持:中华律师网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1663 昨日访问量:

中华律师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中华律师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