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要求女方迁出户口,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机构都无权强制迁走。但如果有迁出约定、判决书或调解书要求,则女方需要迁出。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女方可以选择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一般情况下有独立的房产的可以另立户口、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等。
实践中,各地派出所对户籍迁移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办理户籍迁移前,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户籍室进行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