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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邦科技002618索赔提示:再次提交立案

作者:时间:2024-07-12 00:00:00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89次举报

   近日,投资者诉丹邦科技违披案件,再次提交立案。

2024年5月7日,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退市)披露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送达的纪律处分决定书。

基于违披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深圳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纪律处分。

2023年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邦科技或者公司)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丹邦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丹邦科技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8月9日,公司披露《2020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数据作出更正。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丹邦科技并处400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2019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21日期间买入丹邦科技002618,且在2022年4月22日(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选择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注:关于其他更多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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