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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威新材300325过往违法披露索赔提示:时效将届满
作者:
时间:2024-07-22 00:00:00
分类:法律常识
浏览:61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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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5
日,江苏德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威新材或者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
〕
85
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
2018
年年报、
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半年报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二、
2018
年年报、
2019
年年报和
2020
年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中国证监会对德威新材处罚
200
万元。
根据证券法以及最新的司法解释,有证据证明信息披露义务人实施虚假陈述的,因此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分析认为,暂定:在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期间买入德威新材股票(
300325
),并且在
2020
年
7
月
9
日之后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索赔。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沟通。
值得提示的是,
预计本案索赔时效将于
2024
年
11
月届满,
期满投资者或将丧失胜诉权,建议投资者及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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