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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云科技300242违披拟被罚150万,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作者:
时间:2024-08-06 00:00:00
分类:法律常识
浏览:159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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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8
月
1
日,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佳云科技或公司)披露,收到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佳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重大亏损情况,但佳云科技迟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才在
2021
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监管局拟决定对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
150
万元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因信息披露违法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分析认为,暂定:在
2021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
期间
买入佳云科技
300242
,且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
(含)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股份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考虑起诉以尝试挽回部分损失。注:更多其他可索赔证券,可与律师取得进一步沟通。
当然,这也只是投资者的诉权,是否有因果关系及能否得到支持仍需要由法院审理作出认定。
律师特别提示的是,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投资者若不及时主张权利,很可能因为时效届满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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