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刷微博的时候,突然看到热播剧《心居》中#顾昕想和怀孕的妻子离婚#的话题冲上热搜榜第7的位置,虽然我一集电视剧也没看,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人,看到这个话题,除了想抨击一下这个渣男的渣男行径,也确实忍不住想告诉大家,这个渣男在妻子怀孕时提出离婚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释法】本条规定明确禁止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提出离婚,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女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
电视剧部分我们就说这么多,接下来跟大家简单聊聊#离婚#那些事。
就我办理离婚案件的直观感受而言,在我们国家,离婚还是挺难的,因为我们国家有着“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的传统思想,我们国家的法律也是深受影响。
在我们国家,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又分为法院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
我在2021年代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刚好这两种方式都涉及到了,大家可以通过这个案件感受一下,为什么离婚难!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大熊和静香婚后育有一子,在长时间的婚姻生活中,大熊逐渐对静香失去信任,猜疑静香有外遇,酗酒后还对静香打骂,甚至有的时候当着孩子的面也照样打骂静香。期间,静香为此报过警。但是情况并没有好转,静香终于无法忍受,多次向大熊提出离婚。静香和大熊约好一起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是根据《民法典》关于离婚的规定,静香和大熊需要先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并不是“即到即离”的,还需等待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这三十天内,任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登记,而且三十天期满,如果任一方没有亲自到场申领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况,这婚就离不了了。很遗憾,静香就遭遇了大熊的反悔,三十天期满,大熊不愿意再去民政局,最终二人没能离成婚。
无奈之下,静香找到我,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在了解案情后,虽然大熊有家暴史,静香也有报过警,但是处警记录中并未明确记载,而且静香也没验伤,属于证据不足。另外,静香所说的分居,但是还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为了孩子还在烧饭做菜,并不是法律上所说的分居,且“分居”时间仅有数月。结合目前所掌握的证据,我也明确告知静香,她的第一次诉讼离婚很可能失败,因为并未出现法律规定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或者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静香依然坚决要离婚,我给她的方案是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还有一次调解离婚的机会。但是很可惜,大熊在庭审当天再次爽约,并未出席,法官通过电话联系到他,他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最终静香没法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离婚,法院也以“因现有证据无法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尚有年幼子女需要养育”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
拿到判决书后,我告诉静香,如果她还想离婚,她就得尽快搬离现在住的地方,自己租房居住,保留好租房合同等分居证据,满一年后再联系我,到时候我再帮她第二次起诉离婚,这个时候就符合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另一项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静香要想成功离婚,还得等到今年8月份再次启动诉讼离婚程序... ...
【律师建议】
一、“百年修得同船渡,万年修得共枕眠”,轻易不离婚,切勿冲动离婚,这也是《民法典》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
二、当你确实在婚姻中遭受不幸,甚至迫害,无法与对方继续共同生活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重婚、出轨、家暴、赌博、财产线索等),这是为了无法“好聚好散”时,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无法协议离婚,而你又想最快速离婚时,建议你先启动诉讼离婚程序。法院判决之前还有一次调解离婚的机会,法院的调解离婚与判决离婚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仅速度快,而且即时生效,不得反悔。另外,即使第一次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分居一年后,第二次起诉,法院就会判决准予离婚了。这也是穷尽其他办法后,最快的离婚方式了。
声明:1、本文不涉及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仅就如何解除婚姻关系而言。
2、本文旨在普法,无心教唆大家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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