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以来,处理的大大小小交通事故案件数以百计,仅凭我个人的办案经验,简单谈一下有人员受伤的交通事故中,伤者该如何最大程度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1、第一时间报警、就医
交通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大小,在可能的情况下,伤者自己一定要先拨打122(交警报警电话),然后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把交通事故的责任处理交给交警,自己安心就医治疗。在有人员受伤的情况下,切记不要私了。我们曾经见过一类案件:伤者认为自己无大碍,跟司机私了,回家后发觉身体不适,此时再到医院就诊。这就给伤者维权造成了巨大的麻烦:1、没有事故现场,责任无法划分;2、无法证明受伤是由本次事故导致。而这两点正是理赔的关键。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类型包括:无责、次责、同等、主责、全责。责任认定的比例会直接影响最后理赔的比例,所以伤者也要重视起来,如果对交警部门责任认定有异议,一定要在拿到认定书的三日内向上级机关申请复核。如果伤者确实有过错,在事故责任出来前,还有协商责任比例的机会,要把握住。
3、治疗费用
一般来说,伤者就诊的费用都是先自行垫付,因为机动车所有人都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肇事司机是不愿意垫付医药费的,他们会让伤者直接找保险公司。但现实情况是,保险公司只会先行垫付交强险中的急救费用18000元(需要肇事司机申请),其余基本就不会再垫付任何费用,需等到事故处理理赔时一并解决。
然而,18000元对于住院治疗的伤者来说往往是不够的。伤者在经济困难无法承担的情况下,还可以去申请道路援助基金,该基金是专项用于救助发生交通事故的伤者的,没有利息,但是需要偿还。
伤者在垫付医疗费后,一定要保留好所有的票据,以便今后理赔时所用。(私了时,保险公司在理赔医疗费时,会有10%-15%的费用不予报销,如果治疗费用过大,此时伤者的损失就大了,这种情况建议诉讼解决,百分百报销。)
4、伤残赔偿
伤者的伤情能否构成伤残是理赔的关键。伤残等级由十级(最轻)~一级(最重)组成。按照鉴定标准,达到伤残没有那么容易,当然也没有那么难,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跟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残疾”是两码事。
我列举几个可以达到十级伤残(最轻)的情形:
颅内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内/下血肿等
椎体(腰椎、胸椎、颈椎)压缩性、爆裂性骨折,经手术治疗
6根肋骨骨折
内脏器官(脾、肺、肾等)行修补术
各关节处骨折(有机会)
等等
那么,达到十级伤残能赔偿多少钱呢?以60周岁以下为例,十级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2021年全省居民可支配收入26721元+经营净收入6215元)*2021年全省平均负担系数1.8*伤残等级系数0.1*赔偿年限20年=118569.6元 。另外达到伤残还有对应的精神抚慰金5000元。
* 伤残等级需要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建议通过法院摇号选择鉴定机构,单方自行委托鉴定机构,保险公司不认可且会申请重新鉴定*
5、其他赔偿(以南京为例)
误工费:结合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误工证明、资格证书等综合认定,有损失才赔,没损失不赔。误工期限需要鉴定。
护理费:住院期间开具护理发票,如果是家人护理,住院期间100元/天,出院期间80元/天。护理期限需要鉴定。
营养费:30-50元/天。营养期限需要鉴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以住院天数为准。
辅助医疗器具费:结合遗嘱、发票。
交通费:结合发票,没有发票的话,法院一般根据实际情况酌定500-1000元。
财产损失:电动车维修、报废,手机损坏等,如果有毁坏,要记录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
鉴定费:根据责任比例承担。
结合赔偿项目,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在伤者不确定自身伤情能否达到伤残的情况下,不要轻易跟保险公司调解,保险公司与伤者是对立面,采取的都是“能不赔就不赔。能少赔就少赔”的原则。所以在自己不确定的时候,建议多咨询一下专业律师的意见,比如我就是专业的!
2、鉴定周期的把握:不要急于理赔,一定是等到完全康复后处理。一般是伤后/术后6个月可以鉴定。
3、医疗费用多的情况下,不建议跟保险公司调解,会被扣除非医保用药费用,比例在10%-15%左右,这实际上属于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诉讼时,法院不会认可该笔费用。
以上就是我对于交通事故的一些简单建议,如有需要,可以详细咨询我。
*如何联系我
如果您正在遭遇一些法律纠纷需要帮助或者您想分享自己的经历或故事,您可以通过公众号联系我,也可以点击文章最下方的“阅读原文”联系我。
PS:公众号的名字虽然是“南京律师孙可可”,但这只代表我目前在南京执业,并不表示我只能为南京的朋友提供帮助,只要您有需求,全国各地我都可以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感谢大家关注,我将努力成为您的私人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