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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撞车责任划分:红绿灯无效情况下的指引?

作者:时间:2024-01-26 00:00:00分类:律师随笔浏览:502次举报

无红绿灯十字路口撞车责任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后根据行为与事故因果关系分析认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具体责任划分按照以下标准: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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